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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双保理(Two-Factor Export Factoring)

产品说明

       出口双保理业务是指出口商将其与进口商(债务人)订立的货物销售、服务或工程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,再由银行转让给进口保理商,由银行和进口保理商配合为出口商提供融资、销售分户账户管理、应收账款催收及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。

产品特点
  • 增加营业额。通过叙做保理业务,对于新的或现有的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O/A、D/A付款条件,轻松拓展海外市场,增加营业额。
  • 有效的风险保障。通过遍布国内与国际的保理业务网络,由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,并承担进口商信用风险。出口商在受核准的额度内可以得到100%的收汇保障。
  • 提供融资便利,优化财务报表。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银行融资无追索权,帮助企业将“应收”变为“收入”,优化财务报表。
  • 节约成本。资信调查、账务管理和账款催收都由保理商负责,减轻出口商的业务负担,节约管理成本。
适用客户
  • 适用于希望降低应收账款,但对潜在客户的信用状况心存疑虑,希望降低风险,拓展业务的出口商;
  • 适用于流动资金被大量应收账款占压,应收账款周转率降低而寻求融资支持和出口商;
  • 适用于希望减轻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负担的出口商。
申请条件
  • 出口商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或资质,履约能力强,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;
  • 出口商上下游客户关系稳定,经营情况和交易信息真实透明;
  • 出口商资信情况良好,符合银行准入标准;
  • 进口保理商资金实力雄厚,具备较强的核准付款能力,符合银行准入标准;
  • 进口商资信状况良好,进口保理商可以为其核准信用额度。
业务流程
  • 出口商向银行提交出口双保理业务申请,银行据此联系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;
  • 进口保理商为进口商核准信用额度,银行与出口商签订出口双保理协议,出口商同意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,并由银行进一步转让给进口保理商;
  • 出口商发货或提供服务后,将附有转让条款的发票交由银行寄单,并将发票副本转交银行;
  • 银行通知进口保理商有关发票详情;
  • 如出口商有融资需求,银行针对已核准的应收账款为出口商办理融资;
  • 进口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或发票到期日开始向进口商催收;
  • 如进口商于发票到期日向进口保理商付款,进口保理商将款项付出口保理商;如进口商在发票到期日90天后仍未付款,亦未发生争议,进口保理商做核准付款。出口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(如有)及费用,将余额支付出口商,业务结束。
业务示例

       S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,生产家用炊具,公司考虑拓展海外市场,但公司品牌在海外知名度不高,美欧等地的进口商拒绝开证,要求O/A90天付款。S公司既要对进口商提供优惠的付款条件,又担心进口商的信用风险,同时面临资金周转的问题。

       银行向S公司推荐了出口双保理业务,利用与美国进口保理商的良好合作关系,成功为S公司在美国的进口商核准了保理额度,为S公司开办了出口双保理业务,当年业务量即超过1500万美元。之后银行又为S公司对欧洲和香港的出口提供了出口双保理服务。受惠于银行出口双保理业务,S公司成功开拓了海外市场,销售额和利润率节节攀升,并最终成功上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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